网商银行 “云资金”商户服务协议

版本号:20250701

特别提醒:鉴于您(或称“平台商户”)就通过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运营的(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小程序、APP、运营或为了达成交易的各种平台或客户端)(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及其运营的各种平台及客户端以下统称为“交易平台”)上进行的交易,向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商银行”或“我们”)申请开通“云资金”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本协议由您与网商银行签署,我们诚恳地建议您:在通过线上方式(如在我们及交易平台的网站、软件客户端、小程序等(以下简称“服务页面”)阅读并确认本协议)或线下方式(如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纸质版本协议)确认接受本协议之前,应事先了解清楚并充分理解本协议条款的全部内容

我们特此提醒您:一旦您确认接受本协议(无论是通过线上点击方式还是线下确认方式),即意味着您自愿向我们申请本服务,并已阅读、充分理解和接受本协议及附件(如有)的所有条款,您认可以数据电文形式签订本协议,同意接受本协议约束。如您无法准确理解或不同意本协议任一条款,请勿继续之后的流程。我们提醒您尤其关注本协议条款中的加粗部分。如有疑问,烦请致电网商银行客服电话(个人业务:95188-3或企业业务:956188)。

协议履行地:杭州市西湖区

第一条 相关释义

除非另有约定,本协议所述下列术语释义如下:

1.1“云资金”服务:指您及交易平台在有效设立、合法存续和持续经营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前提下,网商银行接受交易平台的委托,为交易平台及平台商户提供的平台商户编号开立、同名账户绑定、资金充值、网络支付、提现、簿记和对账等一体化的平台交易资金结算服务。

1.2“平台商户编号”:经过网商银行对平台商户的身份信息、证明文件、收款账户信息及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有管辖权的监管机构要求的信息验证核实的前提下,为进行平台交易资金结算,由网商银行为您开设的专项用于记录您的交易数据的编号。如网商银行验证核实不通过,网商有权拒绝提供本服务。平台商户编号不属于银行存款账户、银行结算账户或银行电子账户。

1.3“待结算资金”:是网商银行根据交易平台指令,记录在您的平台商户编号项下对应的已经交易平台确认待结算款项金额。

1.4“充值资金”:是指网商银行根据交易平台指令,记录在您的平台商户编号项下对应的您向交易平台充值用于保证采购交易付款的资金。

1.5“资金提现”:是指将您的待结算资金结算至您绑定的同名账户,或将您的充值资金退回至您进行该笔充值的原汇入账户。

1.6“同名账户”:是指您在网商银行、其他银行或其他相关机构开立的账户。

第二条 “平台商户编号”的开设和绑定同名账户

2.1 您可通过服务页面向网商银行申请开通本服务,为加强对平台商户的真实性、有效性、可持续性管理,您需自行或通过交易平台、第三方(例如交易平台委托的技术服务商)向网商银行提供您的相关信息:

1)如您是自然人商户,需提供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国籍、住所地或者联系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商户名称,业务类型,商户客服电话等要素;网商银行可以根据业务情况、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监管要求增加或减少需您提供的信息或资料;

2)如您是法人、非法人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商户,需提供信息包括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可证明您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者文件的名称、号码和有效期限,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商户客服电话,商户名称,业务类型,以及网商银行认为可以证明您身份信息、经营情况的其他相关资料。网商银行可以根据业务情况、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监管要求增加或减少需您提供的信息或资料;

3)您应保证所提交的上述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当您所提供的信息/资料出现任何更改或更新,请您立即以网商银行认可的方式通知我们,以便我们更新您的资料档案并视情况调整相关服务内容并对客户身份进行持续识别。网商银行亦可能基于反洗钱报送、风险管理、运营管理等需要,在服务期间主动对您的身份、业务类型等进行持续识别、核实,网商银行可能要求您提交就资料更新相关的补充资料,请您予以协助。如因您没有向网商银行提供最新资料而引致的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2.2 在通过网商银行验证核实的前提下,网商银行为您开立本服务项下的平台商户编号。在使用本服务前,您须绑定您的同名账户,以建立同名账户与平台商户编号之间的收款、提现等对应的绑定关系,经网商银行审核同意后账户绑定才能生效;未审核通过,网商银行有权拒绝开设平台商户编号、绑定账户或变更绑定账户的要求

2.3您同意,您向网商银行申请开设“平台商户编号”并绑定同名账户的,网商银行将通过非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合作银行或其他合法留存该等信息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校验,前述机构有权将校验信息反馈给网商银行

2.4为了确保您的合法权益,您应确保同名账户为您实名开立并使用。如非本人实名开立的账户请勿进行绑定,否则网商银行有权拒绝您的绑定申请或解除已绑定账户的绑定关系。请您勿将平台商户编号出租、转让给第三方使用,或将其他商户的交易假冒成自己的交易结算。如因您的前述行为造成您自身、网商银行或第三方损失的,您同意就前述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 服务内容

3.1 资金充值与平台交易收款

3.1.1 在交易平台规则与功能支持的情况下,您可以通过同名账户向交易平台进行充值,该等资金用于保证您在交易平台发起的采购交易及您应向交易平台支付的相关费用足额付款,将作为您平台商户编号项下的充值资金(交易保证金)进行簿记。

3.1.2 您的交易对手方在交易平台上对交易订单进行预支付后,相关资金将根据本协议或交易平台规则进行冻结仅当您履行完相关交易项下义务,您的交易对手方在交易平台上确认支付,且交易平台确认交易完成并符合交易平台结算要求后,前述平台交易收款将解冻并作为您平台商户编号项下的待结算资金进行簿记您同意,交易平台在向网商银行确认或发起簿记指令时,有权根据交易平台规则扣除交易平台应收佣金、手续费、服务费、平台罚款或其他各项费用。在此情况下,您平台商户编号项下实际簿记的待结算资金可能少于交易订单金额。

3.2 资金提现、支付与扣费

3.2.1您可以通过服务页面申请代结算资金提现,由您或交易平台向网商银行发送资金提现申请指令。您同意网商银行根据您或交易平台所发送的指令将已簿记的待结算资金划转至您绑定的同名账户。资金到账时间可能受网商银行选择的付款通道、相应的清算机构、您的收款机构等的处理时间的影响。

3.2.2 当您向交易平台充值的资金超过平台规则要求的保证金金额(如有)时,在交易平台确认且符合其平台结算要求后,您也可以通过服务页面申请将充值资金申请原路提现(退回)至您进行该笔充值的原汇入账户

3.2.3您可以通过交易平台申请以您的待结算资金与充值资金进行平台采购支付,您同意网商银行将对应资金作为交易平台的平台待结算资金予以管控,并根据交易平台指令及其提供的交易明细将相关金额簿记至其他平台商户的平台商户编号。

3.2.4 平台采购支付服务仅能用于您或交易平台代您在交易平台申报采购并经核准的商品或服务,且每笔订单不能超过规定的限额。您了解并同意网商银行有权根据您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类型,以及您经营活动的风险状况调整您的平台采购支付交易额度,限额信息请以相关服务页面或交易时的具体提示为准。

3.2.5 您同意并授权交易平台向网商银行发送交易指令,从您的待结算资金、充值资金中划扣交易平台相关费用(例如划付交易平台应收佣金、手续费、服务费、平台罚款或其他各项费用)。网商银行不对交易平台的扣费指令进行实质审查,如您对此类费用有疑问或异议的,请联系交易平台协商解决。

3.2.6 如您的交易对手在交易平台上对交易订单使用境外收款资金进行支付,您同意并授权网商银行为您进行相关国际收支申报,但网商银行不对代您进行国际收支申报的结果进行任何承诺或保证。如国际收支申报失败的,该笔交易订单的相关款项将不会簿记至您平台商户编号项下的待结算资金或进行退款处理。

3.3交易对账

3.3.1您同意网商银行通过交易平台或第三方获取您在交易平台发生的各类资金交易相关记录(含交易流水、交易订单或其他相关信息)、您在交易平台或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支付信息进行核验。核验通过后,网商银行将所涉交易资金相应的簿记为待结算资金。核验有误时,网商银行将向您或交易平台核实原因。在核验通过前,网商银行可暂停执行所涉交易资金相应的簿记和结算处理。为避免歧义,网商银行对各类资金交易信息仅限于信息表面一致性核验,在任何情形下网商银行不提供资金监管、资金托管以及对平台交易与资金划拨一致做出任何承诺和担保。

3.3.2为保障您与交易平台的资金安全,如果各方对账数据不相符的,优先以网商银行获取的数据为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网商银行数据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同时,为便于平台交易资金结算,网商银行亦有权根据交易平台的确认进行簿记,因此导致的后果由您与交易平台承担,相关争议须由您与交易平台协商解决,网商银行免于承担责任。

3.3.3 您可以通过服务页面查询您本服务项下的相关资金余额及结算明细。请您仔细核实本服务相关资金信息及明细以确定是否存在基于其他原因(例如伪造、欺诈、无权限、或您或任何其他人士的过失)所产生的错误、不一致、不合规定、不准确及未经授权的借记、其他交易或记账(统称“错误”),并在发现错误时立即书面通知我们。您理解并同意,若您未在网商银行提供上述记录起的十五天内将该等错误书面通知我们,您的相关对账信息及明细将对您产生法律约束力,通知期满后,我们可认为您已最终确认接受该等记录所包含的所有事项。

3.3.4在提供本协议项下服务的过程中,网商银行的通知、对账单、交易指令、交流信息(如网商银行职员处理交易时记录的纸质记录、录音、录像、图像及其他电子记录),除非有明显的错误,应作为可供诉讼或其他目的使用、对您具有约束力的确定性证据。

3.4 您有义务确保在交易平台上的交易真实、合法、合规,网商银行有权要求您提供证据证明交易对手与您之间确实存在交易关系,且能够保证订单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5 您有义务妥善处理交易中出现的退款情形。您授权并同意交易平台可以代您向网商银行提出退款请求,由此产生的争议和纠纷由您和交易平台协商解决。您授权网商银行直接在您的待结算资金、充值资金、同名账户中扣除相应金额完成退款如因您账户余额或待清算资金不足导致无法退款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3.6 为确保您的资金安全,我们建议您:(1)妥善保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或个人相关的身份证明文件;(2)妥善保管手机、电脑等电子终端,并确保前述设备在安全的环境下使用服务;(3)妥善保管服务登录名、账号、密码、交易验证码等重要信息,不要轻信他人随意泄露;(4)交易完成后及时核对交易记录;(5)及时通知网商银行任何可疑的事项。

3.7 您有义务规范使用网商银行提供的服务。未经网商银行书面授权,您不得转载、复制、截取、篡改网商银行的商标、标识、Logo等内容或制作与该内容有关的衍生产品。未经网商银行另行书面授权,您不得在任何网页或APP页面展示与网商银行有关的链接、弹窗、内容或衍生产品

3.8您在使用网商银行服务过程中如有疑问,网商银行将提供相应的咨询和支持,您可以联系网商银行客服电话。

第四条 交易指令

4.1 根据交易平台规则、交易平台与您的约定,您同意并授权交易平台自行或代您向网商银行发送交易指令,前述指令包括但不限于收款、冻结、解冻、簿记、划付款项(例如划付交易平台应收佣金、手续费、服务费、平台罚款或其他各项费用)、提现、平台采购支付等相关指令。交易平台发送的交易指令均视为您亲自作出,对您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您不得因为前述指令存在交易平台代您发送情况而拒绝认可该交易指令,除网商银行执行指令存在过错外,网商银行不承担因执行指令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4.2 如您直接向网商银行发送交易指令的(具体场景可能包括资金充值、提现、平台采购支付,请以服务页面及交易平台规则实际支持为准),您应对相关交易指令所涉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如您希望撤回、撤销、变更已发送的交易指令(无论该等指令是由您亲自或由交易平台代您发出),须与交易平台、网商银行协商一致。如因您的指令导致交易平台、网商银行或第三方损失,您应承担赔偿责任。

4.3 除非网商银行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网商银行执行该等指令可能引起的交易款项变动或其他损失,均由您和您交易平台自行解决。网商银行仅为您提供平台交易资金结算服务,您与交易对手、交易平台或其他主体之间的纠纷,均由您自行解决,但是因网商银行系统故障引起的交易资金结算服务纠纷除外。

4.4 网商银行将根据接收到的相关指令办理业务,业务处理时间以网商银行系统处理的时间为准。

第五条 信息授权

5.1 网商银行重视对您的隐私的保护,保护用户信息及隐私是我们的一项基本原则。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网商银行将按照《网商银行隐私权政策》(含对其不时进行的修订)保护您的身份信息和其他个人信息。如果您是企业用户,我们将依法保护您的商业秘密,除非经您同意或者按照法律法规、有权机关的要求,不会对外提供。

5.2 请您理解,网商银行向您提供的服务是不断更新和发展的。如您选择使用了本协议当中尚未涵盖的其他服务,基于该服务我们需要收集您的信息的,我们会通过页面提示、交互流程、协议约定的方式另行向您说明信息收集的范围与目的,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取得您的同意。网商银行会按照本协议、《网商银行隐私权政策》(含对其不时进行的修订)以及相应的用户协议约定使用、存储、对外提供及保护您的信息;如您选择不提供前述信息,您可能无法使用某项或某部分服务,但不影响您使用网商银行提供的其他服务。

5.3 如您通过交易平台签署本协议,为校验、记录您的签约状态,您授权网商银行向您或通过交易平台收集您签约时记录的信息,包括且不限于您签约时提供的身份信息、短信验证码、IP地址、MAC地址、操作时间、访问渠道或其他相关信息。

5.4 您授权网商银行与交易平台共享您平台商户编号项下的资金簿记、提现、平台采购支付及其他相关交易信息及处理情况,以完成您在交易平台的相关交易并持续进行交易真实性识别、反洗钱报送等合法用途。

5.5 如您在交易平台的收款依法应履行国际收支申报义务的,您同意网商银行将您的身份信息、交易订单信息以及其他申报所必要的信息提供给国际收支申报受理机构

5.6 为落实实名制、反洗钱、反电信诈骗及账户管理等法定义务及监管要求,您授权网商银行获取您的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影印件、生物识别特征)、联系方式、地址信息、工商信息、经营信息、银行结算账户信息及需要您提供的其他信息;为履行上述法定义务,避免您重复提交,网商银行会在监管要求的必要范围内,向合法留存您信息的其他机构(网商银行的关联公司、交易平台、网商银行合作方)收集您的前述信息并进行交叉验证核对。

5.7 网商银行将保存您的前述信息,直至您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终止或法律法规要求的更长期限,以便监管机关等查询或备案。如果前述保存期限届满,网商银行将删除您的个人信息;当删除从技术上难以实现时,网商银行将会对您的个人信息停止除存储和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之外的处理。

第六条 服务受限、暂停、终止的情形

6.1 基于以下任一情形,网商银行有权自行或协同交易平台采取核查、延迟资金结算、限制资金结算金额、延迟或拒绝执行交易指令、重新核验身份、暂停或终止本协议项下的服务、报送有关监管部门及公检法部门等一项或多项网商银行认为有必要的措施,如发生此类情形,网商银行将不再单独通知或征求您的同意:

1)您的经营状况发生异常,如被吊销营业执照、因任何原因进入破产清算或重整程序、因业务类型变更等原因导致您不再符合法律法规或交易平台规则规定的平台交易经营条件等;

2) 您未按照我们的要求更新您的信息/资料(例如身份信息、经营信息)或您提供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是最新的且未能提供合理说明及证明,或您提供的信息/资料存在其他异常、可疑情形(如您预留的联系电话与多个联系人对应且无法证明合理性等);

3)您被清算协会、清算机构纳入黑名单,或由前述清算协会、清算机构纳入黑名单的个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

4) 经我们合理判断,本服务被用作不合法或不正当的用途,或者存在被用作不合法或不正当的用途的嫌疑,或者为非法活动提供协助及便利的;

5)我们基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特征异常账户和可疑交易监测机制或其他风险管理、运营管理等风险防范因素判断,您的交易账户或交易活动可能存在异常、可疑情形;

6)您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或连续180个自然日未利用本服务产生交易额;

7) 我们就有关交易操作收到互相抵触的指示或各方对账数据不相符;

8) 我们收到任何第三方(包括有权机关、其他债权人)对您的待结算资金的权利主张;

9) 您违反本合同的条款或与我们达成的其他业务或服务约定,或存在其他损害网商银行合法权益、影响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10) 我们识别到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存在不安全、不诚信等问题或其他我们认为应当限制、暂停或终止本服务的情况(例如基于交易平台指令、有权机关要求、法律法规规定限制、暂停或终止本服务)。

若经网商银行判断,前述情形已经消除且网商银行继续向您提供本协议项下服务不存在重大风险或障碍时,网商银行可以自行决定恢复向您提供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服务

6.2 网商银行提供的服务受交易平台相关业务账户及交易的制约,如您在交易平台的相关业务账号因挂失、止付、冻结等原因不能使用,或您在交易平台的相关交易因被交易平台冻结、锁定等原因不能使用,本协议项下相关服务将暂停或终止。

6.3如交易平台中止/终止使用网商银行服务,或您中止/终止使用交易平台服务,均将导致您无法继续享有本服务,网商银行将根据实际情况通知您暂停或终止本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须由您与您交易平台自行协商解决

6.4 网商银行因相关政府部门及监管机构颁布、变更法律、法规、指引、通知、政策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交易平台不再与网商银行合作导致网商银行无法提供本服务的,不构成违约。我们可以变更协议内容或暂停、终止本服务。

6.5 本服务因任何原因终止时,网商银行有权将相当于您待结算资金及充值资金余额的资金结算至您绑定的同名账户和/或原充值汇入账户,但是如您前述账户被注销、冻结或存在其他异常状态不能进行结算的,网商银行将终止结算操作且免于承担责任,您可以通过联系网商银行的客服电话协商确认其他资金结算方式。为确保您的资金安全,网商银行有权在前述情况下对您重新进行身份识别并要求您提供合理的证明资料及/或书面确认。

6.6 不论您的部分或全部服务是否已暂停或终止,您仍有责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网商银行支付手续费、佣金及您应当支付的其他款项(若有),以及截至服务暂停或终止时所累积的欠款(若有),即使本合同之效力终止,您仍应承担该等付款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与免责情形

7.1 任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任一约定,遵守协议的其他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纠正违约行为、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7.2 网商银行因下列任一状况无法正常提供各项服务、延迟或不予执行您或交易平台的指令或者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导致您或第三方产生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时,网商银行免于承担责任,该状况包括:

1)您绑定的同名账户、原汇入账户存在挂失、止付、冻结等异常状态;

2)您在本服务项下的待结算资金、充值资金余额不足;

3)网商银行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或无法辨认等;

4)网商银行根据本协议第六条对您采取限制措施或暂停、终止本服务;

5)网商银行根据本协议第八条延迟、无法执行交易指令或暂停、终止本服务;

6)网商银行相关系统或软件或与银行账户或者交易相关的其他系统或软件所公告的系统维护及升级;

7)电信设备或通信线路出现故障等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延迟的;

8)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重大疫情或国家/地区进入紧急状态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网商银行系统障碍不能正常提供服务的;

9)因网商银行无法预测、无法控制且采取相应措施亦不能事先预防的情况,如病毒、木马、恶意程序攻击、网络拥堵、系统不稳定、系统或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第三方银行原因、第三方服务瑕疵或政府行为等原因造成不能提供服务或执行业务的;

10)您自行操作不当或通过非服务平台发出指令;

11)因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布、变更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指引、通知、政策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

12)发生其他网商银行无法控制、无法预见或无法避免的情形;

尽管有前述6)至12)款约定,网商银行将采取合理行动积极促使服务恢复正常。

7.3 若您出现服务平台登录或资金安全风险时,网商银行将尽力采取措施,协助您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但网商银行免于就您发生的损失承担责任,除非该等损失是由于网商银行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所致

第八条 关于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反逃税的特别条款

本条款是网商银行与所签署合同或协议相对方间有关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及反逃税的特别条款;本条款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以及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或其前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内的各金融监管机构(以下简称“有权监管机构”)有关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及反逃税监管要求而拟订。

基于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您在此向网商银行确认和承诺如下:

8.1 认可前提

您理解、认可并同意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及反逃税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网商银行作为金融机构须根据该等规定进行相关管理,并有权依该等规定对相关合约的签约主体进行风险告知、提示、并要求您遵守和符合该等规定。

8.2 遵守监管

8.2.1您在此确认和承诺,网商银行已明确向您提出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及反逃税相关要求;您亦进一步在此确认和同意,您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被监管方的要求和规定,以及网商银行基于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及/或反逃税不时发布的相关政策、规则或办法,且您在通过网商银行办理相关业务时,您履行合规义务是网商银行提供相关业务服务的前提

8.2.2您承诺将依法合规地同网商银行开展或办理各类业务、目的合法、背景真实、所提交申请材料均准确、合法、有效且无重大遗漏,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或不合规目的之情形。

8.3协助和配合义务

8.3.1您承诺、知晓并同意协助及配合网商银行履行所有以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及/或反逃税为目的的检查、调查、额外业务流程或程序、按要求补充提供相关材料、并同意承担由此等合规目的可能带来的处理时间或成本的合理增加

8.3.2您承诺、知晓并同意网商银行有权为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及/或反逃税目的使用、汇总或向有权监管机构报送与您有关的数据、信息

8.3.3您理解并同意网商银行有权对您的业务进行风险管理,持续监测和分析交易金额、笔数、类型、时间、频率和收款方、付款方等特征,完善可疑交易监测模型。如网商银行发现交易金额、时间、频率与您经营范围、规模不相符等异常情形的,有权对您采取延迟资金结算、设置收款限额、暂停交易、收回受理终端(关闭网络支付接口)等措施。

8.4 服务的中止与终止

您承诺并知晓并同意在网商银行与其任何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如您发生或卷入(或涉嫌发生或卷入)任何与银行反洗钱及/或反恐怖融资及/或反逃税事项或调查的,网商银行有权暂停、中止或终止与您之间任何业务项下服务;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您自行承担。如您已被证实(包括通过新闻等公开渠道或信息)受到涉及洗钱及/或恐怖融资及/或逃税相关正式调查、立案、处罚或来自政府机构的其他正式官方程序的,视为构成您对网商银行每一交易或业务文件的违反,网商银行有权宣布您违约并停止提供服务并追究违约责任;如约定的违约金(若有)不足以弥补银行由此受到的损失的,您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5 持续合规

您理解上述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及反逃税要求可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及宏观金融环境的变迁而不时更新和完善,您承诺将持续关注和了解该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之最新版本,并在与网商银行开展业务期间保持持续合规。

8.6 国际反恐反洗钱

您明白和理解反恐反洗钱及反逃税作为一项复杂工程,可能涉及跨境跨主权合作,并可能受限于国际组织及/或其他主权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之要求;您在此确认上述反恐反洗钱及反洗钱特别条款同样适用于国际反恐反洗钱及/或反逃税合规要求;当网商银行涉及国际反恐反洗钱协作时,网商银行有权依据上述条款进行相应的调查、检查或采取适当的行动。

第九条 反商业贿赂条款

9.1网商银行和您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双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9.2网商银行或您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例如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但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9.3网商银行严格禁止网商银行经办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网商银行经办人员发生本条第二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都是违反网商银行公司制度的,都将受到网商银行公司制度和国家法律的惩处。

9.4网商银行郑重提示:网商银行反对您或您经办人员为了本协议之目的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发生本条款第二条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该等行为都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并将受到国家法律的惩处。

9.5如因一方或一方经办人员违反商业贿赂条款之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9.6本条所称“其他相关人员”是指您的经办人员以外的与合同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经办人员的亲友。

第十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方式

10.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为避免疑义,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

10.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被告住所地或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一条 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11.1本协议自您根据文首规定的签订方式签订确认接受本协议之日起生效。如果在您签订本协议之前,网商银行已向您提供本服务的,除非另有约定,则您签订本协议即代表着您认可本协议之效力追溯覆盖至您使用本服务的起始之日。

11.2网商银行为了进一步改善用户体验,将会持续开发新服务,为用户提供版本升级、功能升级等服务和内容更新,为此,网商银行将不定期修改本协议,不时增加、减少或变更服务(包括其相关范围及使用条件)及调整费用,一旦修订本协议,我们将通过服务页面以公告的方式予以告知,而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经变更后的内容生效时间以公告载明日期为准。除法律法规另有强制性规定外,如您在相关修改生效后继续使用相关服务,即视为您已阅读、了解并同意该等变更或修订。若您不同意,则请您主动立即停用本服务。

11.3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至如下任一情形发生时终止:

1)您以书面方式要求终止本协议,并经网商银行审核同意的;

2) 发生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情形,网商银行选择终止本服务的;网商银行将向您或通过交易平台发送协议终止通知/公告,本合同自终止通知/公告中规定的日期终止;

3)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要求,或网商银行因客观原因、业务发展需要、对本服务的风险评估等需终止本服务的,网商银行将提前通过相关渠道进行公告或进行相应的提醒;除法律法规另有强制性规定外,则本协议或本服务在网商银行明示的公告期届满之日起或提醒期限届满之日起自动终止。

第十二条 通知和送达

12.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为了便于及时与您确定联系,你在变更您留存的联系方式等信息时应及时通知网商银行。如未收到您的变更通知,网商银行将按照您留存的联系方式发送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网商银行发送给您的书面通知,以邮寄送达的,在向您在服务中填写的通讯地址或在交易平台填写的通讯地址、收货地址或您住所地寄出书面通知超过一定合理期限后即视为送达。书面通知的形式还包括网商银行采用在服务页面公告、交易平台公告、向您发送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传真等电子方式,在采用电子方式进行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发送之时即视为送达。

第十三条 完整协议

13.1您认可并同意,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浙江网商银行综合金融服务协议》(及该协议不时之修订)亦应适用于本协议项下业务;如果该协议与本协议的规定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则就不一致之处而言应以本协议为准

13.2本协议中关于个人信息处理的未尽事宜,将依照《网商银行隐私权政策》(含对其不时进行的修订)受到保护与规范;如果您想了解详情请参阅《网商银行隐私权政策》。如果您是企业用户,我们将依法保护您的商业秘密,非经您同意不会对外提供。如您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网商银行客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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