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利宝自动转入服务协议

(企业版)

签约版本:2024/11 

合同签订地及履行地:杭州市西湖区

余利宝自动转入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或“网商银行”)与您就余利宝金融服务(以下简称“余利宝”)项下的自动转入服务相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勾选或以其他方式确认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向网商银行申请开通余利宝自动转入服务,并已完整阅读、理解和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与本协议有关的各项协议、以及网商银行网站、页面、客户端应用所包含的其他与本协议有关的各项规则、页面提示、操作流程、公告和通知,您亦理解并认可以数据电文形式签署本协议,且对您具有约束力。

在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粗体标注的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本协议的任一条款,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如有疑问,烦请致电我行客服电话956188,以便为您解释和说明。

第一条释义

1、余利宝自动转入服务、自动转入服务是指您开通自动转入服务功能并签署本协议后,网商银行通过我行或我行合作方的网站、软件客户端、小程序、相关页面(统称“服务平台”)接受您的委托,根据您预先选择的余利宝自动转入服务类型,向您在我行开立的单位结算账户、支付宝发出扣款指令,我行、支付宝根据扣款指令从您指定的账户(以下简称“指定账户”)中扣取款项,通过网商银行为您完成相应余利宝服务项下金融产品的申购业务。

2、本协议下的余利宝自动转入服务目前包括: (1)网商银行单位结算账户余额自动转入;(2)支付宝余额自动转入。未来可能有相关服务类型的变更或升级,具体以页面显示为准。

3、支付宝余额自动转入:是指网商银行通过服务平台接受您的委托,向您支付宝账户发出扣款的指令,扣款成功后由网商银行为您完成转入款项对应的余利宝服务项下金融产品的申购操作业务。

4、网商银行单位结算账户余额自动转入:是指网商银行通过服务平台接受您的委托,向您的网商银行单位结算账户发出扣款的指令,扣款成功后由网商银行为您完成转入款项对应的余利宝服务项下金融产品的申购操作业务。

5、金融产品是指我行代销,且在余利宝服务项下开展合作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理财产品。

6、D日:是指自然日。

7、开放日/T日:是指网商银行为您办理金融产品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8、T+n日:是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第二条 服务规则

1、您授权网商银行通过服务平台,根据您预先选择的余利宝自动转入服务,代表您向指定账户发出扣款指令,指定账户开立机构可以根据扣款指令从您的指定账户中扣取款项,并由网商银行为您完成相应款项的余利宝服务项下金融产品的申购操作。若您不同意或者无法准确理解,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若您继续进行后续操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点击、勾选或者以其他方式的确认操作,则表示您同意选择余利宝自动转入服务并授权网商银行按照该服务对应的规则为您提供自动转入服务。

2、您可以按照网商银行页面提示选择具体的余利宝自动转入服务类型并进行相应的设置,网商银行确认余利宝自动转入服务设置成功后,余利宝自动转入服务即生效,网商银行将根据您选择的服务及对应规则执行余利宝自动转入服务。

3、您理解并同意,网商银行将通过服务平台发起扣款指令,超过单笔\日累计\月累计最高额度或其他限制性条件的,网商银行有权不发起余利宝服务项下金融产品的申购申请。具体扣取的金额以实际扣款结果为准。

4、 您理解并同意:

4.1、 若您选择网商银行单位结算账户余额自动转入,在您预先确认的扣划时间(或后续网商银行根据业务需要调整并通知您的时间)就您指定账户内全部可用余额或留存金额之外的余额发起自动转入,留存金额详见页面展示。请您在开通自动转入服务页面时及时关注并查看服务内容,自动转入金额以网商银行服务页面展示为准。

4.2、 若您选择支付宝余额自动转入,网商银行将在您预先确认的时间(或后续网商银行根据业务需要调整并通知您的时间)就您指定账户内全部可用余额发起自动转入。

5、基于不同指定账户开立机构对单笔/单日/单月的支付额度规定的不同,网商银行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可支持自动转入服务的指定账户。

6、在余利宝自动转入服务处于有效状态时,您可以通过网商银行服务平台修改余利宝自动转入服务,可修改的事项以页面提示为准。

7、您同意签订本协议并提交后,可终止协议。余利宝自动转入服务协议状态为正常时方可终止协议。若您是在当日(D日)扣款时间前终止协议,当日(D日)不执行自动转入;若您是在当日(D日)扣款时间之后终止协议,自下一个扣款日起不执行自动转入。

8、对于自动转入服务的开通、修改、关闭等操作,均需要同时遵守网商银行在其服务平台展示的相关提示和规则,以及其他与余利宝自动转入服务相关的提示和规则

9、余利宝自动转入服务属于余利宝服务项下金融产品申购业务的一种,您在进行本服务操作时,应严格遵守余利宝服务项下金融产品的申购业务规则。

10、网商银行为您申购余利宝金融产品是以支付宝或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如有)成功扣款为前提的,除非网商银行未按照您的授权进行申购操作或操作错误,否则网商银行不对因余利宝转入服务产生的损失和责任负责。

11、您就通过余利宝自动转入服务申购的余利宝金融产品而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应遵守对应金融产品法律文件约定、《余利宝服务协议》以及相关转入转出规则等相关协议和规则。

12、您需保证指定账户在扣款日全天的账户余额足额且账户状态正常。若因您指定账户的余额未达扣取数额、账户状态不正常(包括但不限于账户注销、挂失、止付、冻结)或网络故障、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导致网商银行无法完成本协议项下业务时,您理解并同意网商银行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及本协议的约定不执行该笔自动转入、调整自动转入频率,中止/终止为您提供余利宝自动转入服务,也不就由此给您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丧失投资机会而未能取得投资收益)承担责任。

13、您设定自动转入金额时,应预测并留存足够的资金余额以保障您后续通过指定账户完成相关交易。若您设定的转入金额过高,在网商银行为您完成自动转入服务后,可能导致您指定账户不足以支付您的其他支付需求,因此给您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其他支付需求无法完成)由您自行承担

14、网商银行有权视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余利宝服务项下金融产品暂停申购、限额申购、发生较大投资风险等)单方中止/终止向您提供本协议约定的自动转入服务。网商银行开展前述行动时将以本协议约定的方式通知,也不就该等行动给您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丧失投资机会而未能取得投资收益)承担责任。

15、您可以选择的支持余利宝自动转入服务的账户以我行服务平台页面展示为准。您理解并同意,网商银行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可支持余利宝自动转入服务的指定账户开立机构。

16、您已认真阅读余利宝服务项下金融产品的相关法律文件并充分了解其产品和风险特征,网商银行将履行销售机构应尽的诚实及勤勉尽责义务,但不承担具体产品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

17、您签订本协议后,若扣款日为非交易日时,则申购申请将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申购份额将在T+1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您的基金账户。

18、您签订本协议即授权网商银行向支付宝查询您是否开通其他余额自动转入服务,如果已开通其他余额自动转入服务的,则我行无法为您提供余利宝自动转入服务,由此给您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丧失投资机会而未能取得投资收益)由您自行承担。

19、您承诺不会利用自动转入服务从事任何非法的、违反本协议目的或者侵犯其他第三方权益的行为,否则网商银行有权无需通知立即单方面终止提供自动转入业务,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您的行为给网商银行造成损失的,您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您签订本协议前,如您已参与余利宝自动转入服务,本协议签订前已生效的相关自动转入服务自动适用本协议,如您有异议,可终止相关授权,如未终止,则视为您对前述安排无异议。

第三条 通知

关于本协议条款和其他协议、告示或其他有关您使用余利宝自动转入服务的通知,网商银行将以电子形式或其他约定的形式通知您,包括但不限于依据您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依据您提供的联系地址寄送挂号信、于我行服务平台、或合作伙伴(例如支付宝)网站或客户端上发布公告、或发送手机短信和电话通知等方式。在服务期间,我们将您提交的上述电子邮件地址、联系地址、手机、电话等联系方式视为有效使用状态;若您提供或留存的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您及时按照网商银行规定的方式进行变更或通知我们。上述通知一旦发送将视为有效送达。

第四条 协议的变更

为了持续改善服务质量,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或金融监管的要求,我们将持续升级或调整余利宝自动转入服务,为此我们可能不定期更新本协议,一旦出现协议条款变更,我们将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方式通知您,除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另有强制性规定外,变更后协议的生效时间以通知载明的生效日期为准。若您无法同意本协议条款变更,请您停止使用余利宝自动转入服务。需要特别提醒您的是:本协议签署或变更后将取代网商银行与您就余利宝自动转入服务于先前达成的协议或约定(如有)。

第五条 不可抗力

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自动转入服务无法正常提供或无法履行本协议下的任何义务,网商银行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但是不承担因此导致的赔偿责任。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火灾、地震、水灾、罢工、网络故障、系统故障、流行病、疫情防控,以及您操作不当或通过非授权或约定的方式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或发出指令等不能合理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异常事件及技术风险等。

第六条 法律适用

1、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为避免疑义,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

2、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网商银行应与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可以向协议签订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在争议解决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继续履行。

第七条 其他

《余利宝服务协议》亦适用于余利宝自动转入服务,如同该协议的所有条款被全文载入本协议中一样。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余利宝服务协议》中关于特定词语的定义或简称同样适用于本协议。本协议作为《余利宝服务协议》的有效补充,本协议未约定的内容,各方需按照《余利宝服务协议》履行相关约定。如果该协议与本协议的规定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则就不一致之处而言应以本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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