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赎回服务协议

版本日期:2022/09                                                                                                                   协议签订地及履行地:杭州市西湖区

特别提醒:鉴于您(或称客户)向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商银行)申请开通自动赎回服务(以下亦称本服务),网商银行诚恳地建议您:在网商银行网站或其他与网商银行相关的软件客户端(简称银行平台)点击接受本协议之前,应事先了解清楚并充分理解本协议条款的全部内容。一旦您在银行平台点击接受本协议,即意味着您愿意向网商银行申请开通本服务,并已阅读、充分理解和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同意接受本协议约束。

为充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网商银行特提醒您特别关注本协议条款中的加粗及加下划线部分。如您无法准确理解或不同意本协议任一条款,请勿继续之后的流程;如有疑问,烦请致电网商银行客服电话【95188-3】

第一条 我们为您提供的服务

1、您在使用本自动赎回服务(简称“本服务”)时,需要开通余利宝服务。

2自动赎回服务是指您在主动付款,或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支付宝”)向您的支付宝账户或网商银行向您的网商银行单位结算帐户(简称“网商账户”)发起包括退款在内等代扣操作时,当您的支付宝账户或网商账户余额不足以完成支付时,您同意根据您与网商银行签署的相关协议(如根据《余利宝服务协议》的快速赎回约定,具体以网商银行实际提供以及您购买的产品为准)约定快速赎回您购买的产品,并转出相应款项到对应的支付宝账户或网商账户,用以完成支付。您可以通过网商银行认可的方式关闭上述服务。

3、您理解并同意,如发生支付失败时,网商银行将全部款项为您退回至支付宝账户或网商银行账户,而非为您申购余利宝或其他产品。

4、为保障您的资金安全,网商银行可根据账户风险、交易类型、交易环境等因素,限制您使用本服务直至网商银行认为前述风险已解除。

第二条 您可享受的权利及为此需要承担的义务

5、通过使用本服务,您可以实现在支付宝账户或网商账户余额不足时通过自动赎回完成支付。但是在下述情况下本服务可能因特定原因不可用,建议您选择其他支付方式:

1)您余利宝账户项下的全部理财产品份额所对应的金额不能足额支付;

2)您的余利宝账户被限制使用;

3)网商银行或第三方的系统维护、通信故障;

4)交易存在风险;

5)不可抗力;

6)应有权机关的要求。

6、网商银行基于本服务向您提供客户服务,您可通过文首的客服电话致电网商银行。

7本服务的支付限额、支付场景、使用规范以您与网商银行和/或支付宝签署的相关协议、页面展示、或实际可用为准。我行可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或修订,但应提前3个工作日在银行服务平台予以公告。如您在相关变更或修订生效后继续使用服务,即视为同意该等变更或修订。

8为确保您的支付安全,您需要妥善保管好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如发生泄露的,您需要及时通知网商银行进行止付。您理解并同意,网商银行并不为此向您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9、您承诺您不会滥用本服务,比如使用本服务从事洗钱、欺诈或其他违法行为。您有义务配合网商银行和/或有权机关针对前述行为的调查,并为此承担相应责任。如发生前述情况的,网商银行可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并要求您承担相应责任。

10、您理解并同意本服务有赖于网商银行系统的准确运行及操作。若出现网商银行系统差错、故障或其他原因引发了展示错误,导致您或网商银行获得不当得利等情形的,您同意网商银行可以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宝)采取更正差错、扣划款项、暂停服务等适当纠正措施。

第三条 其他与您的约定

11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的,网商银行将尽可能与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本协议签订地及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除本协议约定外,您还须遵循您与网商银行签署的《浙江网商银行综合金融服务协议》、《余利宝服务协议》及其他与本服务相关的协议、页面文案及流程。